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6)粤0605执恢479号
佛山市南海华信粘胶厂:
关于申请执行人广东华夏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佛山市南海华信粘胶厂、吴再群、梁华辉、梁舜健追偿权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变更第三人黄红英为本案的申请执行人。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2016)粤0605执恢479号执行裁定书,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执行裁定书。(2016)粤0605执恢479号执行裁定的内容为:(2016)粤0605执恢479号案的申请执行人由广东华夏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变更为黄红英。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一七年四月十八日
联系人:马法官
联系电话:0757-8668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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