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南海法院委托,我司定于2017年4月19日上午9点00分在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第三十二审判庭举行2017年第04期拍卖会,标的如下:
位于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下西洪圣村红旗队51号之一,建筑面积:191.94㎡,参考价:¥198849.6元,保证金:¥20000元;案号:(2016)粤0605执1657号,承办法官电话:81867723。
注:以上标的均按现状拍卖。1、买受人请于拍卖前自行了解标的物的状况;2、标的物按现状拍卖,不交吉;3.标的物土地权属性质属于集体用地,使用权类型属于批准拨用宅基地,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及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意见,标的物只能土地所在地集体成员之间流转,竞买人需要出具该集成员证明方可参与竞买;4、法院只依法出具确认拍卖成交的司法文书,标的物过户,办证等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买受人并自行承担标的物无法过户,办证的风险,标的物过户,办证,交接等所产生的税、费等一切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保证金请于2017年4月18日12:00前汇入我司账户(竞买未成,竞买人办理保证金退款手续后,保证金按原缴款账户、姓名退还,保证金退还不计利息;凡是退回由他行和异地转入的保证金时,退汇手续费由保证金上扣收)。户名:广东博古拍卖有限公司,账号:2013019929200046318,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南海城区支行(注:保证金应以银行划转方式逐笔存入上述对应保证金专用账户,汇款凭证上需注明XX拍卖公司XX期拍卖会、案号,如没有注明或注明不清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于2017年4月18日下午16时前来我司办理竞买手续.
标的展示时间:3月13、14日(请提前来电预约0757-82325479)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二座1802房之五、1803房-1805房
电话:13751514917温先生
南海法院监督电话:86253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