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4)佛南法狮执字第649-1号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黄泽凯与被执行人佛山市南海区官窑远盛燃料有限公司、李德尧、刘远维、谭顺好、刘深仪民间借贷纠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佛山市南海区官窑远盛燃料有限公司、李德尧、刘远维、谭顺好、刘深仪没有履行本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3)佛南法狮民一初字第467号民事判决书和(2014)佛中法民一终字第972号民事裁定书所确定的义务,本院决定依法拍卖(或变卖)属被执行人谭顺好所有的座落于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育英路群英阁201房房屋一间【权利证号:3575588】。上述财产的相关权利人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提出,逾期,本院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五日
联系人:马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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