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东 省 佛 山 市 南 海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03)南法执字第577号
梁树明:
关于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梁树明与被执行人周伟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过程,现有执行款2850元待转退给你,请你提供收款账号、收款收据等资料到本院办理退款手续。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联系人:陈玉叶、黄少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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