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2016)粤0605执1176号送达评估报告书公告

区人民法院2016-11-21 11:51:52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2016)粤0605执1176号之一

李才新:

    关于申请执行人佛山市南海区富以润电器线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李才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委托佛山市盈正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对被执行人李才新所有的位于广东省佛山市小塘城区思贤路玫瑰楼501房及501单车房(产权证号:6968633进行评估,现已评估完毕。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评估公司于2016年9月5日对上述房产作出的正评字【2016】09356号房地产估价报告,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述评估报告。正评字【2016】09356号房地产估价报告的评估结论为:确定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366000元。若对评估结果存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的,本院将依法对上述房产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一六年十一二十一

联系人:  张苑华

联系电话:86680133

无标题文档

版权所有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12368
粤ICP备2022064853号-1

粤公网安备:44060502000301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