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东 省 佛 山 市 南 海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谭秀仪、何自强:
关于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佛山市南海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与被执行人谭秀仪、何自强征收社会抚养费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于2015年2月4日依法扣划了被执行人何自强银行存款3000元整。后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交结案申请书,确认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法律文书确认的事项,且本案执行费384元你方已向本院缴纳,故现尚有3000元余款需转退给你方,请你方提供收款账号、收款收据等资料到本院办理退款手续。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禅炭路大沥镇政府西侧大沥人民法庭
联系人:杜康宁、黄榕霞 联系电话:0757-81829506/81829503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