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03)南法执字第3391-10号
冯正泉:
关于申请执行人曾涛辉与被执行人冯正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有执行款需转退给你,请你提供收款账号、收款收据等资料到本院办理退款手续。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南海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联系人:杨日宏、郑曼莹
电话:0757-86253055、81852578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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