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东 省 佛 山 市 南 海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09)南法执字第1570号
黑龙江省油脂公司广州黄埔分公司:
关于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黑龙江省油脂公司广州黄埔分公司与被执行人广东省南海市大榄金泰米业精米厂、刘志钊购销大豆合同纠纷一案,现有执行款17100元待转退给你公司,请你公司提供收款账号、收款收据等资料到本院办理退款手续。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和路岗联市场对面里水人民法庭
联系人:胡兴贤、简静文
电话:0757-85612069、85657191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