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东 省 佛 山 市 南 海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06)南法执字第2827号
陈彩云:
关于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佛山南海黄岐支行与被执行人陈彩云、佛山市南海区中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中南房地产实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有执行余款60082.78元,需要退还给被执行人陈彩云,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退款通知,现予以公告,请见到本公告后,即与经办人卢法官联系。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岗联里水人民法庭
联系人:卢法官
电话:0757-85689033、85689903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