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东 省 佛 山 市 南 海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09)南法执字第1760号
陈迪元:
关于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陈迪元与被执行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支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有执行得款6510.2元,需要退还给申请执行人陈迪元,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退款通知,现予以公告,请见到本公告后,即与经办人卢法官联系。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岗联里水人民法庭
联系人:卢法官
电话:0757-85689033、85689903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