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东 省 佛 山 市 南 海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04)南法执字第1742号
刘淑娴:
关于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佛山南海支行与被执行人刘淑娴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有执行款45000元待转退给你方,请你方提供收款账号、收款收据等资料到本院办理退款手续。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桂和路岗联路口里水法庭
联系人:黎瑞平、钟妙芹
电话:0757-85657192、85681610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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