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东 省 佛 山 市 南 海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15)佛南法里执字第685号
刘小丽:
关于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刘小丽与被执行人佛山市爵色表业有限公司仲裁一案,现有执行款8054元待转退给你方,请你方提供收款账号、收款收据等资料到本院办理退款手续。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桂和路岗联路口里水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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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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