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15)佛南法樵执字第382号
黄良才:
关于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黄良才与被执行人李小雄合伙协议纠纷一案,现有执行款需转退给你方,请你方提供收款账号、收款收据等资料到本院办理退款手续。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樵高路段西樵人民法庭
联系人:谭龙、余家成
电话:0757-86816711、81899651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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