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05)南法执字第708号恢字1号
梁丽玉:
关于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梁丽玉与被执行人卢羽成、南海市九江碧海天大酒店劳动合同纠纷一案,现有执行款81元需转退给你,请你提供收款账号、开户银行、收款收据等资料到本院办理退款手续。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南海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联系人:关少梅、梁淑仪
电话:0757-86253079、86253080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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