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05)南法执字第2879-4号
佛山市南海区小塘广立泡沫塑料厂:
关于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佛山市南海区小塘广立泡沫塑料厂与被执行人佛山市联盛兴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有执行款需转退给你方,请你方提供收款账号、收款收据等资料到本院办理退款手续。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南海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联系人:郑虹、郑曼莹
电话:0757-86253665、81852578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七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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