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东 省 佛 山 市 南 海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黄曦辉、张燕兰:
关于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佛山南海罗村支行与被执行人黄曦辉、张燕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在执行中拍卖了你方共有的位于佛山市南海区罗村镇罗湖区罗湖中路罗湖花园怡安楼209房及首层36号储物间,得款162000元。本院从该款中退付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标的159399.16元、支付评估费643元、执行费702元后,尚余1255.84元需转退给你方,请你方提供收款账号、收款收据等资料到本院办理退款手续。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南海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联系人:伍凤颜、梁淑仪 电话:0757-86253076、86253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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