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东 省 佛 山 市 南 海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04)南法执字第4776号
佛山市新恒健纸业有限公司(原南海市新恒健纸业有限公司):
关于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南海市新恒健纸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南海市东伟陶瓷有限公司、南海市南庄艳红印刷纸品有限公司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一案,现有执行分配款3668.71元待转退给你方,请你方提供收款账号、收款收据等资料到本院办理退款手续。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南海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联系人:伍凤颜、梁淑仪
电话:0757-86253076、86253080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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