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03)南法执字第456-9号
广州美王涂料有限公司:
关于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广州美王涂料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南海市盐步凯斯装饰材料厂、周可斯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有执行款需转退给你方,请你方提供收款账号、收款收据等资料到本院办理退款手续。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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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郑虹、郑曼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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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七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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