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5)佛南法狮执字第753-2号
佛山市沛沣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佛山市三水太和化工贸易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佛山市沛沣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委托广东信德资产评估与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对被执行人佛山市沛沣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的车牌号码为粤Y27058的大型汽车一辆进行评估,现已评估完毕。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评估公司于2015年9月17日对上述资产作出的信评字评Z150902006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述估价报告。信评字评Z150902006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的评估结论为: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清算价值为人民币壹拾贰万叁仟贰佰元整(¥123200元)。若对评估结果存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的,本院将依法对上述财产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二○一五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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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伍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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