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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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黄加耀持有的汕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金20000股的拍卖公告

区人民法院2026-05-08 16:21:33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6月8日10时起至2026年6月9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2601,户名: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执行案号:(2025)粤0605执17680号,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起拍价、保证金以及加价幅度

1.被执行人黄加耀持有的汕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金20000股具体信息详见标的物详情)

特别提醒:

1、竞买人参加竞拍前自行向汕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咨询购买资格条件;

2、股东资质竞买人的资质条件必须符合《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22修正)》(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年第5号)、《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18年第1号)、《关于加强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7号)、《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银保监发[2021]14号)等法律法规及汕尾农商银行《章程》《股东股权管理办法》等制度的相关规定

竞买人应当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纳税记录和财务状况,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监管要求。其中:

(一)受让方为自然人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诚信记录,无犯罪记录;

3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

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机构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二)受让方为境内非金融机构

1依法设立,具有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或有效的组织管理方式;

3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能按期足额偿还金融结构的贷款本金和利息;

4具有较长的发展期和稳定的经营状况;

5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

6最近2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7财务状况良好,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如取得控股权,应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8年终分配后,净资产不低于全部资产的3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如取得控股权,年终分配后净资产应不低于全部资产的4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9权益性投资余额不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50%(含本次投资金额,合并会计报表口径);如取得控股权,权益性投资余额应不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40%(含本次投资金额,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10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

11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机构规章固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三)受让方为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内非银行金融机构

1主要审慎监督指标符合监管要求;

2公司治理良好,内部控制健全有效;

3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4社会声誉良好;最近2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因内部管理问题导致的重大案件,或者相关违法违规及内部管理问题已整改到位并经银保监会或其排除机构认可;

5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

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机构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成为汕尾农商银行股东

1公司治理结构与机制存在明显缺陷;

2关联企业众多、股权关系复杂且不透明、关联交易频繁且异常;

3核心主业不突出,且其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过多;

4现金流量波动受经济景气影响较大;

5资产负债率、财务杠杆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6代他人持有汕尾农商银行股权;

7中央何地方财政资金、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三资”企业、私募企业、产业基金、担保公司、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国家限控行业企业或非法人企业,法律法规、监管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8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等各方关系不清晰透明;

9其他可能对汕尾农商银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五)持股比例需符合监管规定

股东与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合并计算。

1单个自然人及其近亲属合计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汕尾农商银行股本总额的2%;

2职工自然人合计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汕尾农商银行股本总额的20%;

3单个境内非金融机构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合计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汕尾农商银行股本总额的10%;

4单个境内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合计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身为农商银行股本总额的10%;

3、股权变更手续股权拍卖成交后,竞得人应按照汕尾农商银行规定,携带相关资料到汕尾农商银行提交办理股权变更手续材料。竞得人提供的所有资料需真实、合法、有效,并依据法律规定及监管规定,如实披露自身及其关联方的相关情况汕尾农商银行对竞得人的资料完成资格审查并通过后,方可办理股权过户手续。对于不符合股东资质条件的竞得人,汕尾农商银行有权拒绝为其办理股权过户手续意向竞买人可联系汕尾农商银行董事会办公室咨询竞买资质事宜及办理股权变更所需的手续资料联系人:方小姐、黄小姐;联系方式:0660-3603068

4、汕尾农商银行现在股份分红规则:股权登记日为每年的12月31日,年度股份分红对象为该登记在册的股东,分红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本次拍卖股权所涉及的年度股份分红,按照汕尾农商银行现有分红规则执行

2.起拍价人民币29400元,保证金人民币5800元,加价幅度人民币580元及其倍数。

二、【竞买人资格及禁止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拍卖(变卖)竞价前,竞买人须在网络司法拍卖(变卖)平台注册报名,通过实名认证。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在线交纳保证金,经本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网络服务提供者向取得资格的竞买人赋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竞买人以该代码参与竞买。

3.【委托竞买】竞买人未在网络服务提供者处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与委托代理人须在报名前共同到本院执行局办理委托拍卖手续(最迟于拍卖开始前两个工作日预约办理,预约电话:0757--81852138);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共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4.【联合竞买】网络司法拍卖平台限定一个竞买人单独参与竞买,如需两个或以上竞买人联合参与竞买,则联名竞买的竞买人须在报名前共同到本院执行局办理共同出资参与拍卖申请和委托拍卖手续(最迟于拍卖开始前两个工作日预约办理,预约电话:0757--81852138)

5.本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不得竞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6.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通知

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详见本网页拍卖信息公示的“优先购买权人”一栏。

2.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最迟于拍卖开始前五个工作日本案执行人员提交有效证明,经本案执行人员核实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报名交纳保证金并参加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拍卖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3.通知或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

本院已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四、【咨询、展示看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办公时间内接受咨询。

本标的不组织集中看样,请有意竞买人自行前往标的物所在处实地看样。

五、【拍卖方式

增价拍卖,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六、竞价规则

1.网络司法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网络司法拍卖的竞价时间不少于二十四小时。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2.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3.竞买代码及其出价信息在网络竞买页面实时显示,并储存、显示竞价全程。

七、【特别提示

1.买受人付清拍卖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2.竞买人务必在参拍前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其现状,并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无论是否实地看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3.标的物按交付时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以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法院概不作多退少补。

4.买受人悔拍或不符合竞买条件参与竞拍,导致拍卖目的未能实现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5.对于在司法网络拍卖中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行为(竞买人恶意抬价、买受人悔拍或因买受人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的竞买资格而被撤销拍卖等),本院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竞买人谨慎决定竞买行为。

6.执行所依据的法律文书为(2024)粤0605民初21842号民事判决书。

八、【税费负担】

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成交确认、所有权转移

1.拍卖成交的,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2.拍卖成交以及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本院负责向相关管理部门出具协助过户相关法律文书。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按照当地的过户手续办理流程,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3.因办理标的物产权证、他项权证注销及其他过户前期手续可能导致过户迟延的风险及由此产生的税、费、滞纳金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负担。

十、【重要提示

1.竞买人须在参拍前向相关职能部门,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具体税费金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标的物的登记管理部门咨询确认。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2.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过户后因现状或其它原因导致拍卖财产在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方面受影响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十一、【保证金锁定及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前拍卖平台系统将锁定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或拍卖未成交的,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将拍卖余款(拍卖余款=成交价-保证金)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海海欣支行;账号:6228401467352079062。买受人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栏注明“(2025)粤0605执17680号案拍卖余款”字样;如委托他人代交拍卖余款的,请一并注明“XXX代XXX交款”字样。法院确认上述款项到账后,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再通知买受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到法院办理有关手续。

备注:买受人在付清拍卖余款后,请及时联系本院财产处置中心工作人员:0757-86253014、81852099、81852507。

3.买受人应按照公告确定的期限内将拍卖余款支付完毕,逾期未足额支付拍卖余款的,按悔拍处理,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二、【大额保证金交纳】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三、【其他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一旦参加竞拍,即视为竞买人知晓并同意本次拍卖的公告及须知。

本次拍卖所委托的拍辅机构为江苏京东旭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对于本公告写明的拍辅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五月八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网拍咨询电话:0757-81852096、81852092、8185250781852138。

本案的执行人员:桂城法庭颜法官,电话:0757-86705363;陈书记员,电话:0757-81276049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网拍监督电话:0757-81852646

京东网络司法(广东)拍卖平台服务专线:4008-36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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