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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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案律师醉驾被查 执业证书或被吊销

区人民法院2016-06-17 16:12:09
                        佛山公、检、法部门建立醉驾刑事案件的速裁机制,案件从案发到一审宣判的平均周期为7日
羊城晚报讯 记者郑诚,通讯员梁振飚、刘松霞报道:专门从事刑事案件辩护的律师刘某,喝完酒回家后听闻朋友住院要钱,立即开着车赶往医院,不想途中被交警查获。日前,刘某获刑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不仅如此,刘某的律师执业证也将被吊销。
    23日,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佛山今年加大了对醉驾的查处力度,公安、检察、法院形成醉驾刑事案件的速裁机制,案件从案发到一审宣判的平均周期为7日。以南海为例,截至5月份,今年受理的危险驾驶(醉驾)刑事案件多达504件,同比上升158.5%,法官提醒关注典型案例。
醉过再醉 前科构成从重情节
    今年4月,生意人李某陪老乡、客户吃饭,喝了几瓶啤酒,酒后为表示热情,亲自驾车送客户去机场。车行至狮山镇罗村某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公诉机关向法庭提供的证据显示,李某曾于2015年12月酒后驾车,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因李某这次被抓时尚未重新取得驾驶资格,因此构成无证驾驶。
    南海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某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刑事追究,经教育后仍不知悔改,被吊销驾驶资格后、再次醉酒驾驶机动车,社会危害性较大,依法从重处罚。再次醉驾的李某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五个月的拘役刑让李某深感后悔。他表示,自己手下还有一百多名工人在工地干活,现在工程即将完工,等他亲自签名才能获得工程结算款,为工人发放工钱。一想到无法准时向工人发放工钱,李某十分懊恼,恨自己不重视国家法律,存在侥幸心理。
律师醉驾 执业证或被吊销
    刘某是辽宁某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2015年开始在南海区狮山开设办事处,主要从事刑事案件的辩护工作。今年5月1日中午,他与朋友在饭店吃饭,饮酒较多,随后回家休息。到了夜间,刘某接到朋友电话,说是正在办理住院手续让帮忙送点钱过去。听说朋友住院差钱,刘某立即从床上跳起来,自感酒气已退的他开着车就去了医院。在从医院回来的路上,当他驾车行至桂丹路某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公诉机关随后将此案诉至南海法院,刘某获刑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该案也成为佛山市首例律师醉驾案。事后,刘某无比后悔,为自己的“知法犯法”感到无地自容。
    记者了解到,根据《律师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律师因故意犯罪收到刑事处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因为醉驾获刑属于故意犯罪,所以刘某将因此面临吊销律师执业证的后果。
    不仅如此,根据相关法规,若因醉驾获刑,注册会计师、执业医师、证交所负责人的注册或资格都将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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