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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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务会议意见不合村主任儿子打村民

区人民法院2016-05-03 16:05:40
南方农村报讯 (通讯员刘松霞)村务会议商讨村社土地问题时,村主任意见未能获得村民一致通过,双方冲突升级后,村主任儿子殴打村民并造成一人轻伤。该男子因故意伤害被判有期徒刑一年。

  事发2015年8月,南海狮山镇一村社在祠堂召开村大会,讨论村社土地相关问题。由于村主任的建议未得到村民一致通过,于是组织村民讨论,讨论越来越激烈,发展成争论,村民瑞叔提出村主任有贪污嫌疑。同在会议现场的村主任一亲戚掌掴了瑞叔,村主任也怒气冲冲离开会场。

  几分钟后,村主任带着家人重返祠堂,其儿子阿靖与瑞叔一家发生肢体冲突,更将瑞嫂推倒在地。直至警方赶到现场,才将双方拉开。经南海警方法医鉴定,瑞嫂为轻伤二级。

  由于瑞嫂构成刑事轻伤,阿靖涉嫌刑事犯罪。而在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刑事和解。此前警方曾作出调解,希望阿靖积极弥补获得谅解,但阿靖坚持自己无错。

  据了解,瑞叔也曾经担任过村主任,每次村社会议都会积极发表意见。对于某些村务,瑞叔也有个人的看法,认为现任村主任处理不当。而村主任一家也因此产生疑虑,认为瑞叔是故意闹事,原因在于其未能再次当选村主任。

  审理法官认为,南海经济较为发达,各镇街村社面临越来越多的经济决策,各村社领导职位也炙手可热,村领导应以平和的心态去疏导和解决村务纠纷。近年来,不少村务纠纷甚至演变成为刑事案件。2010年,平洲某村委副书记,因村主任与部分村民提出联名罢免,并举报自己有经济问题,于是怀恨在心,雇凶砍伤村主任。法官认为,村官之间的打击报复行为,在严重侵害他人人身权利的同时,也会对村民自治、村社文明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应当受到法律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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