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登录公司服务器是搞破坏还是取证举报?
羊城晚报记者 郑诚
通讯员 卢柱平
游某某离职后登录老东家的电脑服务器,他说要对老东家偷税漏税和其他违法行为进行取证;但老东家却说,游某某对公司客户资料进行破坏性删除,致使他们损失超过16万元,因此将游某某告上法庭。18日,该案在南海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据悉,这也是佛山首例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
案情:老东家称损失16万
佛山市车×视信息电子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经营汽车GPS卫星定位服务的公司。2014年10月,游某某入职该公司担任网管,后因与公司负责人李某产生矛盾于2015年1月离职。此后,双方还曾因后续的工作问题发生过争执。据公诉机关陈述,2015年5月20日6时许,游某某在家中用电脑登录该公司内的服务器,对该公司存储在服务器内的客户数据进行破坏性删除,其间该行为被该公司员工发现,但无法阻止数据被删。当日9时许,游某某在成功破坏了客户数据后,为掩盖事实,将家中电脑重新安装操作系统。
据统计,车×视公司因服务器内数据被删而产生员工加班费人民币3万余元、重新购买服务器一台人民币8100元,另有应收而未收到的费用共计人民币16万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游某某对他人计算机系统中存储的数据进行删除,后果特别严重,其行为应当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追究刑事责任,并建议法院在五年以上八年以下进行量刑。
争议:有无删除客户资料?
庭上,28岁的被告人游某某当庭对公诉人的指控予以否认,他承认案发当日有登录过被害人的服务器,但没有实施删除客户资料的行为,而是对车×视公司偷税漏税、制作虚假信息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进行取证以便举报。
游某某的辩护人则补充,在案证据无法证实相关客户资料是游某某删除的,有可能在他登录之前相关客户资料已经被删除;本案有可能是车×视公司为了掩盖其提供虚假信息行为而故意对其保有的客户资料进行破坏性删除。
公诉机关回应称,案发时登录车×视公司的IP地址中,除了游某某的IP外,还有一个IP地址是车×视公司值班人员陈某登录的,故在案发时段,除了陈、游二人外,没有其他人登录过公司的服务器。
审判长表示,案件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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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完善保密制度
由于本案是佛山首例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在庭审现场记者看到,南海法院邀请了南海区11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旁听。听完庭审后,区人大代表、桂城街道大圩社区书记黄铭津表示,随着计算机的普及,国人的计算机水平有了较大提高,还有不少这方面的技术人才,但是有些人的技能用错了方向,滥用计算机实施违法犯罪的现象可能会增加,希望引起社会关注和重视。
而从事商务资讯服务方面工作的区政协委员区广祺则在上两个星期刚刚遭遇了网络黑客攻击,对其公司系统信息进行修改。“以我公司的损失为例,被修改的商品信息,恢复可能需要一个月的时间,这里面就有两三万元的损失。”区广祺表示,目前已经向警方报案,但是这类案件存在取证困难和直接损失难以评估等问题,担心难以立案追究不法分子的责任。他希望国家大力发展“互联网+”战略的同时,可以加大不诚实使用计算机行为的打击力度,并建议企业要加强内部数据和平台管理,做好员工的入职审查和完善保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