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唐梦 通讯员/卢柱平)佛山市南海区法院受理了首例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案件18日下午开庭审理。
起因 任公司网管与负责人闹矛盾
佛山市车×视信息电子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经营汽车GPS卫星定位服务的公司。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10月,犯罪嫌疑人游某某入职该公司担任网管,后因与公司负责人李某产生矛盾于2015年1月离职。此后,双方还曾因后续的工作问题发生过争执。2015年5月20日6时许,游某某在家中用电脑登录车×视公司内的服务器,对车×视公司存储在服务器内的客户数据进行破坏性删除,其间,该行为被车×视公司员工发现,但无法阻止数据被删。
当日9时许,游某某在破坏车×视公司服务器的客户数据后,为掩盖犯罪事实,将家中电脑重新安装操作系统。据统计,车×视公司因服务器内数据被删而产生员工加班费人民币3万余元,重新购买服务器一台人民币8100元,另有应收而未收到的费用共计人民币16万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游某某对他人计算机系统中存储的数据进行删除,后果特别严重,其行为应当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追究刑事责任,并建议法院在五年以上八年以下进行量刑。
争议 有无事实入侵行为和损失有无依据
庭上,28岁的被告人游某某当庭对公诉人的指控予以否认。他承认案发当日登录过被害人的服务器,但没有实施删除客户资料的行为,而是对车×视公司偷税漏税、制作虚假信息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进行取证以便举报。他认为,指控的加班费损失不合理;对于重新购买一台服务器,其表示该服务器于今年1月已存在;对应收未收款的数额也有异议,相关车辆的记录早已转移到新的服务器,被害人没有实际损失。
游某某的辩护人补充,在案证据无法证实相关客户资料是游某某删除的,有可能在游某某登录之前,相关客户资料已经被删除;本案有可能是车×路公司为了掩盖其提供虚假信息行为而故意对其保有的客户资料进行破坏性删除。
公诉机关回应称,案发时段登录车×路公司的IP地址中,除了游某某的IP地址,还有一个IP地址是车×路公司值班人员陈某登录的,故在案发时段,除陈、游二人外,没有其他人登录过车×路公司的服务器。
审判长表示,案件将择期宣判。
热议 代表委员谈看法提建议
由于该案是佛山首例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在庭审现场,记者看到,南海法院邀请了南海区11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旁听。听完庭审后,区人大代表、桂城街道大圩社区书记黄铭津表示,随着计算机的普及,国人的计算机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不少还是这方面的技术人才,但是有些人的技能用错了方向,滥用计算机实施违法犯罪的现象可能会增加,希望引起社会关注和重视。
而从事商务资讯服务方面工作的区政协委员区广祺在上两个星期刚刚遭遇网络黑客攻击,公司系统信息被修改。“以我公司的损失为例,被修改的商品信息恢复可能需要一个月,造成两三万元的损失,”区广祺表示已向警方报案,但是这类案件存在取证困难和直接损失难以评估等问题,担心难以立案追究不法分子的责任。他希望国家大力发展“互联网 ”战略的同时,加大不诚实使用计算机行为的打击力度,并建议企业要加强内部数据和平台管理,做好员工的入职审查和完善保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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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标准
1.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
2.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
3.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