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南都讯 记者门君诚 通讯员卢柱平今年4月14日21时,被告人郑某因怀疑其前妻和某男子有不正当关系,遂从家中携带煤气瓶和西瓜刀等,来到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黄岐某加油站闹事。郑某将煤气瓶放在靠卸油区的T 7加油机位前的地上,手舞西瓜刀并大喊“不关事的人全部走开,我要炸加油站”,还用其手机拨打110。正在加油的群众慌忙逃离,加油站工作人员发现后与群众合力将其制服,民警到达现场后将其抓获并扣押。
昨日,南海法院对外发布一审判决结果,被告人郑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获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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