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 记者罗松龄 通讯员卢柱平、凌蔚报道:11月9日是第12个“消防安全宣传日”,南海法院对近年来的放火案件进行梳理,在近四年来该院审结的放火案有20件,其中50%系因劳资纠纷引发,有35%因男女感情问题引发。
2013年9月20日上午11时许,王某喝酒后与女朋友小莉(化名)在南海里水镇沙涌一出租屋内因琐事发生争吵,小莉提出分手并收拾衣服准备离开。王某抢过行李箱并从出租屋厨房内拿出一个小煤气罐,左手拧开阀门,右手拿打火机点燃煤气,导致小莉的头发被烧一部分。小莉熄灭头发上的火苗后马上离开出租屋,王某无法扑灭火源也立即逃离,致该出租屋被烧毁。法院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四年。
未收到工资扔“汽油弹”,小两口吵架点煤气罐……这些都是近年来南海法院审结的放火案类型。据该院刑庭负责人介绍,2010年至今,该院审结放火案20件,其中2010年至2012年共6件,2013年6件,2014年(截至11月10日)为8件,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
在这些案件中,有50%系因劳资纠纷引发,有35%因男女感情问题引发,除1宗因吸毒产生幻觉企图自杀而实施放火外,其余均系由人际关系中的琐事引发。从具体个案的个体犯罪心理因素分析,刺激放火占了绝大多数,都是受到外界刺激时产生了报复心理,从而作出极端反应来进行情感宣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