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广州日报:冒警专挑大龄女 骗财骗色还生子

区人民法院2014-11-05 15:23:54
                                  嫌犯余某信被法院一审以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已婚无业男子余某信终日无所事事,每天上网、赌博消磨时光,他利用大龄女青年求偶心切和对警察的信任,冒充民警在征婚网站结识两名女子,并与她们发展为情侣关系,再以各种理由骗取钱财约16万元,其中一女还为其生下女儿。昨日,记者从佛山市南海区法院获悉,嫌犯余某信被法院一审以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文/记者刘艺明  通讯员卢柱平、凌蔚
  论坛上征婚
  冒充警察骗两女  生下私生女
  据指控,2012年9月至2014年3月,被告人无业游民余某信购买一套带有警号、警衔、肩章的警服,冒充警察,伪造“陈伟杰”身份证复印件,化名“陈伟杰”,招摇撞骗,骗取财物十多万元。
  2012年9月份,已婚的余某信通过在互联网“西樵论坛”上回复征婚交友帖的形式,结识被害人黎某某。余某信谎称叫“陈伟杰”且未婚,是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某派出所刑警中队民警,骗取对方的信任,从而确立男女朋友关系,并致黎某某怀孕于2013年6月生下一个女儿。自打与黎某某确立男女朋友关系后,余某信就开始以打伤领导赔钱、车祸赔钱、交物管费、开店等各种理由向黎某某借钱,共骗取黎某某约10万元。
  同年10月,余某信冒充警察以同样的方式结识被害人陈某某,用花言巧语骗取陈某某及其家人的信任,从而确立男女朋友关系。确立男女朋友关系后,余某信又先后以买车、宴客、修车、加油、办证、旅游、订婚纱等各种理由向陈某某借钱,共骗取陈某某约6万元。
  关机后事发
  当庭认罪 但称情节不严重
  后来,陈某某发现余某信的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至此才对其行为起了疑心,于是到西樵派出所轻纺警务区报警。3月29日下午,民警在狂风暴雨中对余某信进行跟踪,并于15时许在西樵金典广场将其抓获。
  庭审中,被告人余某信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无异议。辩护人辩称被告人是初犯,认罪态度好;被告人冒充警察是为骗取被害人信任,并非直接骗取钱财,不应为此从重处罚;本案不构成情节严重。综上,请求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南海法院经审理查明,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招摇撞骗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法院予以确认。关于辩护人提出本案不构成情节严重的辩护意见,经查,被告人向两名被害人共骗取金额约16万元,并致被害人黎某某怀孕生育一女,足以认定本案情节严重,辩护人该点辩护意见理据不足,法院不予采信。
  法院认为,被告人余某信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且属情节严重。据此,法院一审判处余某信有期徒刑4年。
  宣判后,余某信无提出上诉,判决现已生效。
  法官说法
  怀疑对方身份 可到其单位看看
  案件主审法官表示,网上征婚交友的骗局很多时候是以假身份来骗取事主信任,进而骗财骗色。针对这种骗局,应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在没有熟人介绍认识的情况下,要求对方出示身份证件;二是在对对方的身份产生怀疑时,可要求对方带自己到其单位和家中一探虚实;三是在恋爱阶段不要轻易将大额款项交给对方。
无标题文档

版权所有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12368
粤ICP备2022064853号-1

粤公网安备:44060502000301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