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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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海玫、吴骐均

区人民法院2026-10-14 17:25:58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6)粤0605执19072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付玉兰与被执行人刘海玫、吴骐均民间借贷纠纷、追缴诉讼费一案中,被执行人刘海玫、吴骐均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目前下落不明。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付玉兰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吴骐均,男,汉族,39岁,住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星辰路。

被执行人:刘海玫,女,汉族,38岁,住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逢源中约。

执行案号:(2026)粤0605执19072号;

未履行标的额:178905.54元及相应利息;

悬赏金数额:

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悬赏金为执行到位金额的10%。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刘海玫、吴骐均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金数额第1项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陈法官,本院举报热线0757-81829508。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二〇二七年十月八日。

 

二〇二六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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