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5)粤0605执12136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金强与被执行人夏建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李金强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夏建明,男,汉族,35岁,住江苏省姜堰市三水街道西陆村。
执行案号:(2025)粤0605执12136号;
未履行标的额:本金35700元、律师费6000元及相应利息;
悬赏金数额:
提供财产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或提供其准确行踪下落,使得本案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申请人承诺按实际执行回款金额的10%支付赏金。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夏建明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金数额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桂城人民法庭乔法官0757-81817292或本院举报热线0757-81856001、12368。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截至被执行人义务履行完毕为止。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