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6)粤0605执1553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曾红霞与被执行人田仁燕赠与合同纠纷、追缴诉讼费一案中,被执行人田仁燕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田仁燕,女,40岁,汉族,住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麻江县杏花镇靛冲村。
执行案号:(2026)粤0605执1553号;
未履行标的额:74156元;
悬赏金数额:
1.线索执行到位金额的10%;
2.提供被执行人车辆等财产下落并被法院依法有效控制的,奖励人民币2000元。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田仁燕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金数额(或计算方法)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王法官、曹法官0757-85689907/85516385。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申请执行标的全部执行完毕时。
二〇二六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