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19)粤0605执31322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成爱针与被执行人李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李海未履行本院作出的(2019)粤0605民初101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成爱针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李海,男,汉族,36岁,住广西兴业县高峰镇新李村。
执行案号:(2019)粤0605执31322号;
未履行标的额:38742.25元;
悬赏金数额:
执行到位金额的10%,最高不超过10000元。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李海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金计算方法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757-81863532、81866085。
联系人:唐黄少芳、石杰浩。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直至案件执行完毕为止。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