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6)粤0605执22323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庄焕伟与被执行人杨浪买卖合同纠纷、追缴诉讼费一案中,被执行人杨浪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庄焕伟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杨浪,男,汉族,32岁,住湖北省仙桃市毛嘴镇杨场村。
执行案号:(2026)粤0605执22323号;
未履行标的额:29000元及相应利息;
悬赏金数额:执行到位金额的8%。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杨浪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计算方法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朱法官0757-81829513、何书记员0757-81276079。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27年8月31日。
二〇二六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