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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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涛、王钦瑞、佛山市南海区易达鞋业有限公司

区人民法院2026-08-05 09:02:30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6)粤0605执恢1005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广州市金时代鞋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张海涛、张梅芝、王钦瑞、佛山市南海区易达鞋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张海涛、张梅芝、王钦瑞、佛山市南海区易达鞋业有限公司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目前下落不明。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广州市金时代鞋业有限公司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1张海涛汉族,35岁,住河南省周口市扶沟县曹里乡刘家行政村

被执行人2:王钦瑞,汉族,45岁,住广东省翁源县周陂镇坤山村

被执行人3佛山市南海区易达鞋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平西兴仁工业区自编5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5MA4UNWA671。

执行案号:2026)粤0605执恢1005号

未履行标的额:

王钦瑞、佛山市南海区易达鞋业有限公司未履行标的额

1052221.60元;

张海涛未履行标的额262400元;

张梅芝未履行标的额200000元。

悬赏金数额:

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悬赏金为执行到位金额的5%(最高不超过2万元)。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张海涛、张梅芝、王钦瑞、佛山市南海区易达鞋业有限公司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金数额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桂城法庭吴法官0757-86760780或本院举报热线0757-81856001、12368。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二〇二七年七月二十九日。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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