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3)粤0605执恢2710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赵显福与被执行人佛山市乐悦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甘国文、刘振铮租赁合同纠纷、追缴诉讼费一案中,被执行人佛山市乐悦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甘国文、刘振铮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刘振铮,男,汉族,30岁,住广东省台山市四九镇东冠螺山村。
被执行人:甘国文,男,汉族,30岁,住广西藤县埌南镇新光村。
被执行人:佛山市乐悦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三路63号卓远广场1106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4MA54ECT11Y。
法定代表人:甘国文。
执行案号:(2023)粤0605执恢2710号;
未履行标的额:67798.84元;
悬赏金数额:执行到位金额的30%;
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悬赏金为执行到位金额的30%。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佛山市乐悦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甘国文、刘振铮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金数额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桂城法庭林法官0757-81285156、黄书记员
0757-86710701或本院举报热线0757-81856001、12368。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28年7月9日。
二〇二六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