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5)粤0605执5966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朱彩连与被执行人何安录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何安录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朱彩连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何安录,男,壮族,51岁,住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富宁县板仑乡弄楼村民委。
执行案号:(2025)粤0605执5966号;
未履行标的额:被执行人何安录应向申请执行人履行支
付借款本金49104.6元及相应利息的义务;
悬赏金数额:执行到位金额的5%。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何安录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金计算方法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杨法官86551617、邓书记员86512013。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27年4月8日。
二O二六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