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5)粤0605执保49826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韩任一与被申请人颜增生诉讼保全一案中,被申请人颜增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人韩任一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颜增生,男,39岁,汉族,住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岐岭镇华源村。
执保案号:(2025)粤0605执保49826号;
未履行标的额:本金544454.25元及相应利息;
悬赏金数额:执行到位金额的5%。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颜增生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金数额(或计算方法)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李法官:81276064、潘书记员:81276040。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27年2月4日。
二〇二六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