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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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柏其、关淑娟

区人民法院2026-02-06 15:18:23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4)粤0605执恢1623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梁仲由与被执行人叶柏其、关淑娟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叶柏其、关淑娟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目前下落不明。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梁仲由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叶柏其,男,汉族,54,住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松岗鸿图东路;

被执行人:关淑娟,女,汉族,46,住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松岗鸿图东路。

执行案号:(2024)粤0605执恢1623号;

未履行标的额:700000元;

悬赏金数额:执行到位金额的10%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叶柏其、关淑娟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金数额(或计算方法)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余法官、陈书记员0757-86681121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本案执行完毕为止。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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