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5)粤0605执23176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广东元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佛山宝沥置业有限公司、珠海宝沥置业有限公司、佛山市时代天晖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佛山宝沥置业有限公司、珠海宝沥置业有限公司、佛山市时代天晖投资有限公司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目前下落不明。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广东元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佛山宝沥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桂和路与奇槎路交叉口北侧自编30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5MA56MNYA24。
被执行人:珠海宝沥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芳誉街25号1703办公之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56JCEG80。被执行人:佛山市时代天晖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西河路3号时代南湾花园9座112之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0MA54HCT50D。
执行案号:(2025)粤0605执23176号;
未履行标的额:30430003.69元及相应利息
悬赏金数额:
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悬赏金执行到位金额的8%。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佛山宝沥置业有限公司、珠海宝沥置业有限公司、佛山市时代天晖投资有限公司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金数额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陈法官,本院举报热线0757-81829508。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二〇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