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5)粤0605执保18397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陈俊洪买卖合同纠纷、追缴诉讼费一案中,被执行人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陈俊洪,男,27岁,汉族,住所地福建省仙游县社硎乡卓林村。
执行案号:(2025)粤0605执保18397号;
未履行标的额:20268.94元;
悬赏金数额:执行到位金额的10%。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金数额计算方法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彭法官0757-81807562,马法官0757-81262592。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26年9月4日。
二〇二五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