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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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瑞权、广州市彩恒文化用品有限公司、何木军、陈小柳

区人民法院2025-09-23 15:31:43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5)粤0605执25361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佛山市南海区穗通贸易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梁瑞权、广州市彩恒文化用品有限公司、何木军、陈小柳债务加入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梁瑞权、广州市彩恒文化用品有限公司、何木军、陈小柳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佛山市南海区穗通贸易有限公司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一:梁瑞权,男,49,汉族,住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洪屋下村。

被执行人二:广州市彩恒文化用品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永平街永泰村解放庄路83号203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169515817XH。

法定代表人:何木军。

被执行人三:何木军,男,53,汉族,住广东省遂溪县洋青镇曲塘村。

被执行人四:陈小柳,女,53,汉族,住广东省遂溪县洋青镇曲塘村。

执行案号:(2025)粤0605执25361号;

未履行标的额:261805.92元;

悬赏金数额:执行到位金额的5%。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梁瑞权、广州市彩恒文化用品有限公司、何木军、陈小柳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金数额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陈法官、林书记员0757-81829508、85583317。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26年9月11日。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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