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5)粤0605执19136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佛山市通天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佛山市博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段文彪、温永雄、谭麟夫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佛山市博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段文彪、温永雄、谭麟夫未履行已生效的(2024)粤0605民初11448号民事判决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佛山市通天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一:佛山市博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显岗东南工业区16号首层二车间及二层二车间(住所申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5MA7MA3MG3Y。
被执行人二:段文彪,男,53岁,汉族,住湖南省资兴市三都镇宇字7村。
被执行人三:温永雄,男,57岁,汉族,住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东头工商业大道。
被执行人四:谭麟夫,男,48岁,汉族,住湖南省资兴市何家山乡石宝村。
执行案号:(2025)粤0605执19136号;
未履行标的额:1381749.19元;
悬赏金数额:执行到位金额的10%。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佛山市博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段文彪、温永雄、谭麟夫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金计算方法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白法官0757-86816715。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26年8月28日。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