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4)粤0605执15020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杨明鑫与被执行人任镇明、任绍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任镇明、任绍明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杨明鑫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任镇明,男,42岁,汉族,住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黄岐龙园小区。
执行案号:(2024)粤0605执15020号;
未履行标的额:2592317.6元;
悬赏金数额:执行到位金额的20%。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任镇明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金数额(或计算方法)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黄东旭法官0757-81829509或本院举报热线0757-81856001。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26年8月28日。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