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0)粤0605执恢2283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杜国华与被执行人周伟浩、程少珊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周伟浩、程少珊未履行(2019)粤06民终482号、(2017)粤0605民初10267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杜国华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周伟浩(男,43岁,汉族,住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江浦西路);
被执行人:程少珊(女,40岁,汉族,住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一路)。
执行案号:(2020)粤0605执恢2283号;
未履行标的额:39000元;
悬赏金数额:执行到位金额的30%。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周伟浩、程少珊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金数额(或计算方法)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白法官0757-86816715。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26年8月25日。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