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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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楚云、叶超峰、广东沐年木业有限公司

区人民法院2025-08-29 14:54:41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5)粤0605执24494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吴新中、陈爱君与被执行人施楚云、叶超峰、广东沐年木业有限公司其他案由一案中,被执行人施楚云、叶超峰、广东沐年木业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目前下落不明。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吴新中、陈爱君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施楚云,女,汉族,52,住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玫瑰西路;

被执行人:叶超峰,男,汉族,52,住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玫瑰西路;

被执行人:广东沐年木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5MA52FHJN5Q,住所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新佛平路75街区家天下广场A区一层A1088。

执行案号:(2025)粤0605执24494号;

未履行标的额:46408.46元;

悬赏金数额:

1.举报被执行人下落线索,悬赏金5000元;

2.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执行到位金额的20%。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施楚云、叶超峰、广东沐年木业有限公司的下落线索,使本院找到被执行人的,由申请执行人按上述悬赏金数额第1项对举报人予以奖励。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施楚云、叶超峰、广东沐年木业有限公司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金数额第2项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既举报被执行人的下落线索,又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的,悬赏金累加计算。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许执行员、曾书记员或本院举报热线0757-81286412。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26年8月20日。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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