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1)粤0605执恢1834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佛山市真宇盛食品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赖金花、朱国联、清远市清城区中兴华茶楼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赖金花、朱国联、清远市清城区中兴华茶楼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佛山市真宇盛食品有限公司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赖金花,女,46岁,汉族,住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桂湖村委会下角村。
被执行人:朱国联,男,53岁,汉族,住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明霞大道。
被执行人:清远市清城区中兴华茶楼,住所地广东省清远市清城上廓北江金廓小区第一座2层01号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1802L45600942M。
经营者:赖金花。
执行案号:(2021)粤0605执恢1834号;
未履行标的额:814153.46元;
悬赏金数额:执行到位金额的5%。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赖金花、朱国联、清远市清城区中兴华茶楼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金数额(或计算方法)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陈法官0757-85433950。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自发布之日起至本案执行完毕之日止。
二〇二五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