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5)粤0605执恢260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佛山银洲五金机电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深圳市乐华居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欧繁记、梁万龙买卖合同纠纷、追缴诉讼费一案中,被执行人深圳市乐华居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欧繁记、梁万龙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佛山银洲五金机电有限公司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深圳市乐华居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街道横坑河东村新围仔410号D栋30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35277618F。
法定代表人:梁万龙。
被执行人:欧繁记,男,34岁,汉族,住广东省阳江市海陵岛试验区闸坡镇观堂村民委员会过坑村。
被执行人:梁万龙,男,39岁,汉族,住广东省阳江市海陵岛试验区闸坡镇人民路。
执行案号:(2025)粤0605执恢260号;
未履行标的额:57950.53元;
悬赏金数额:执行到位金额的5%。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深圳市乐华居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欧繁记、梁万龙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计算方法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梁法官,0757-81262205。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26年7月31日。
二〇二五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