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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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凯扬

区人民法院2025-07-31 16:46:08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5)粤0605执19156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福钱与被执行人周凯扬民间借贷纠纷、追缴诉讼费一案中,被执行人周凯扬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李福钱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周凯扬,男,51,汉族,住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显子岗显东村。

执行案号:(2025)粤0605执19156号;

未履行标的额:139985.25元;

悬赏金数额:执行到位金额的3%。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周凯扬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金数额(或计算方法)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余法官07586680076、林书记员075786681139。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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