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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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春树、练祖栋、广西乐锐进出口有限公司

区人民法院2025-07-16 17:04:25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5)粤0605执4549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广东华贸丰硕贸易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陈春树、练祖栋、广西乐锐进出口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陈春树、练祖栋、广西乐锐进出口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广东华贸丰硕贸易有限公司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陈春树,男,39岁,住广西上林县白圩镇覃黄村。

被执行人:练祖栋,男,42岁,住广西钦州市钦南区梅园路。

被执行人:广西乐锐进出口有限公司,住所地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南区东南街80号七里香溪24号楼1单元2702号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702MA5PX1L56J。

执行案号:(2025)粤0605执4549号;

未履行标的额:1827160.98元;

悬赏金数额: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悬赏金为执行到位金额的5%。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陈春树、练祖栋、广西乐锐进出口有限公司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金数额(或计算方法)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桂城法庭吴法官0757-86760780或本院举报热线0757-81856001、12368。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26年7月3日。

 

二〇二五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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