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17)粤0605执5434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陈学利与被执行人陆彦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陆彦彬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目前下落不明。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陈学利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陆彦彬,男,回族,36岁,住宁夏同心县下马关镇南关村;
执行案号:(2017)粤0605执5434号;
未履行标的额:190000元及相应利息;
悬赏金数额:
举报被执行人财产及下落线索,悬赏金按执行到位金额的35%支付。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陆彦彬的下落线索使本院找到被执行人或举报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有申请执行人按上述悬赏金数额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既举报被执行人的下落线索,又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的,悬赏金累加计算。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陈昕法官81829508。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26年6月11日。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