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5)粤 0605 执 1181 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小英与被执行人林强、 吴秋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林强、吴秋兰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李小英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申请人:林强,男,39岁,汉族,住所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平市金田镇新旺村古楞屯。
被申请人:吴秋兰,女,39岁,汉族,住所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平市金田镇新旺村古楞屯。
执行案号: (2025)粤 0605 执 1181 号;
未履行标的额:108598.5 元;
悬赏金数额:执行到位金额的 10%。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林强、吴秋兰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金计算方法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 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杜 法 官,0757-86681115;区书记员,0757-81160070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26 年 4 月 17 日。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